问题 | 商铺租金不给如何调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铺租户未能按时支付相应的租金,出租方有权进行提醒与告知;如因此引发了关于租金的争议或冲突,双方应积极主动地寻求通过和谈加以妥善处理。
如若在合理宽裕的时间范围之内,该商铺租户仍然未按照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则出租方享有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权力,请求解除与商铺租户之间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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