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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兴购房定金不给退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形之下,买方可以尝试采取多种途径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买方有权利与其卖方进行积极而富有成效地沟通协商,共同寻找并探讨出合理且实用的解决方案,以便于解决定金退款方面的争议和矛盾;
其次,当买卖双方在利益诉求上存在分歧时,买方可以考虑寻求消费者保护组织,甚至是居间调解机构的帮助与支持,从而谋求冲突得以圆满解决;
此外,购买者还有权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热线,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最后,如果上述所有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买方仍然保留着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其所支付的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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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5: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