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卖房引起的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商、调停、仲裁与诉讼,是处理房地产交易纠纷的四种常见手段。
1.协商:购房者和房东应在保持良好沟通的基础上,通过公平、理性且毫无偏颇的对话,旨在找到问题的最佳解决途径,这无疑是最理想的方式。 2.调停:倘若双方在对话后仍然无法达到共识,此时可寻求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帮助,例如由具备调解权力的一方或者双方均为国有企业背景的情况下,可请物业管理者等上级部门出面,遵循公允、无私的原则,审慎地判断是非曲直,并展开调解工作。 此外,当事人也有权利向合同监督管理机关、仲裁委员会乃至法庭提出调解申请。 3.仲裁:在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不愿接受调解方案的情况下,依据购销合同中的相关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双方签署的仲裁协议,向拥有仲裁专属权的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 4.诉讼:若购销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同时也没有其他仲裁协议作为补充,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院审理,以期获得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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