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房怎么起诉开发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在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除非涉及到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均应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将会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双方当事人。
2.正式开庭审理。整个审理过程大致可划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评议、宣判等多个环节。若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详细阐述理由;如未提出申请或申请被驳回,则庭审将继续进行。 3.法庭调查阶段。在此期间,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请求与主张,依次就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据的证明力等方面展开举证、质证工作。质证环节主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其证明力的大小等问题,由当事人进行质疑、说明及辩驳。 4.法庭辩论环节。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就全案事实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发表各自的观点和看法。 5.评议及宣判阶段。在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双方当事人所发表的意见进行深入评议,明确表示是否予以支持,并详细阐明理由。 6.若原告接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庭参加审理,法院有权视情节轻重,依法做出撤诉处理;若被告提起反诉,且原告未能按时出席庭审,法院亦可依法缺席判决。 7.作为诉讼各方,在宣判生效之前的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均可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工作。若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将继续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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