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开发商算欺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欺骗性售房行为,业主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以使此类行为得以撤销。在这种情况下,业主需将所购买的房屋归还给开发商,同时开发商应偿还业主义务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关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款项双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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