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烂尾优先退房款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会涉及到四种类型的债权人,分别为投资方,金融机构如银行,建筑承包商即施工方以及购买房产者。在处理债务问题时,首要考虑的因素是清偿拖欠农民工的薪资。若房地产项目已基本完工,那么对于已经支付超过总房款50%的购房者(包括通过贷款方式购买房产的人士)所购买的房屋,将无法强制执行。
此外,经过诉讼、仲裁或执行程序后,针对债权人的个别清偿也不被视为破产债权。在此基础上,剩余的资产将按照比例分配给上述四类普通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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