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一直延期好几年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卖方如延迟交付出售房产事宜,经过买方书面催促之后,若卖方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实际履行相关义务,则作为当事任何一方均可依法主张解除此项交易的合同关系,除非双方事先已就延期交房事项作出相应特别约定。因此,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消费者是完全有权利要求解除先前所签订的购房协议,并且有权向卖方追索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房款利息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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