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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沂源一房多卖多少钱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行为,应向无法获得所购房产的购房者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且赔偿额不得超过其已支付的购房款项数额的双倍。
具体来说,如果由于开发商与购买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出现效力瑕疵或被宣告作废、解除等情况,购买者有权要求退回首付款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并且还可进一步提出请求,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项数额双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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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