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五证不全能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房环节中,必须确保房屋具备完备的手续,其中包括五大证件(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水、电及道路设施等等。若证件不齐备,则将对房屋所带来的以下影响并存在潜在风险:
首先,房屋质量将难以保证; 其次,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也可能面临失效的法律后果; 此外,购房者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能会遇到困难,甚至无法顺利获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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