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购房不退定金流程是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您有意向退回先前交付的购房订金时,首先应当与出售方进行详尽而真诚的沟通与磋商。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共同探讨并商定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涉及诸如退还款项比例等具体议题。
(2)若通过协商无法妥善解决此类争议,您可考虑拨打当地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热线寻求帮助。 此外,亲自前往该协会的办公场所获取详细咨询和处理指导也是相当有效的选择。 (3)在必要情况下,您还可寻求地方社区的协助以及介入。可以优先寻求当地所在街道或社区组织的介入与调解,以便妥善化解定金退还相关的纠纷。 (4)最后,如果以上措施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您也可以考虑诉诸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仔细研读并理解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及细则,尤其是有关定金退还方面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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