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改户型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公司未依照规定期限向购买方发放现场书函通知,亦或是当购买方接收到此项相关信息时,已经明示并向开发公司声明坚决反对其对房产的任何变更之意,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将被赋予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且还可进一步寻求由开发商承担由于先前违反合同条款而引起的赔偿责任,以此填补购买方在此过程中的物质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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