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房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理论上讲,此类纠纷可借助于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要求,若不动产存在权属方面的纷争,那么负责不动产登记事宜的相关部门应予以暂缓登记,同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做出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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