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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高院商品房纠纷可以起诉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之前,有必要向具有司法裁判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应当优先考虑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实际的长期居住地并不相符,那么也可以考虑将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受理案件的首选。接下来,我们需要准备一份正式的起诉书。这份文件必须详尽无遗地列举出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所有相关信息,明确无误地提出诉讼请求,同时提供法律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且必须附带充足的证据材料。倘若确实无法以书面形式表达,亦可选择采用口头陈述的方式来进行诉讼。
最后,如果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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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