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不可抗力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者因延期交房所应支付的违约补偿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途径:如果开发者的延迟交付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那么鉴于这种情况并非开发者主观故意导致的过失,因此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往往并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然而,如果开发者的延迟交付并非出于正常原因,那么购买者便有权利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违约条款,向开发者提出索赔要求;倘若购房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我们通常会建议参照该房产所在地段同期类似房屋的租金水平,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至于开发者应支付的逾期交房违约补偿,其实际交付流程可以细化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开发者需要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之后的两个月内,向业主提交逾期交房的违约补偿款项; 其次,若开发者未能在两个月内支付这笔费用,购买者可以发出书面通知,并与开发者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以此督促开发者尽快恢复对该合同的正常履行; 最后,若购买者的催促通知累积超过三个月仍然得不到妥善处理,购买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让开发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过支付违约金以及其他赔偿金等方式,以弥补由此产生的实质性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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