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已经退还了还会追责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不追责,由于失业保险顶层设计信息有延迟,失业后异地就业人员极易出现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需经过一段时间后由审计机关、社保基金监督等汇集各地数据后才能发现。
所以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一般不追究你的责任,仅将此作为不当得利要求退回。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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