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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延期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关于购房者所享有的终止合同权利之阐述当购房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出现了延迟兑现其主要债务的情形,且在经过合理期限的催促之后仍然未能履行该义务时,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终止合同的权利具有一年的有效期。在这一年的时间范围之内,购房者均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然而,若超过此期限,购房者将永久性地失去终止合同的权利(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
二、关于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那么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事先约定,一旦其中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根据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同时,他们还可以约定如何计算由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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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