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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过预售合同限购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购置房地产产品的广大消费者而言,妥善保管一份完整无缺的合同原件显得尤为关键和必要。依照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凡是在合同书上落笔签名并准确盖上公司印章的法人实体单位,以及凭借该项协议事宜需办理各类事务的行政机构(例如,针对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备案、房地产产权登记以及公证处等各环节中的相关工作人员或团体组织)都必须持有一份原本的合同材料。
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一点在于,预售合同通常用于在商品房屋预售阶段发挥作用;而在待到相关房屋工程建设完工并且成功交接使用以后,如果消费者已经全额支付了所有的房价款项,便可直接着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换言之,倘若您已经顺利完成了预售合同的签署程序,那么在交房之际便无需再次签订销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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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9: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