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购房之人所交纳之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具备退还资格的。具体而言,如下两个方面之情况将符合退还定金之原则:
首先,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具备合法的销售许可资质,则此类情况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故而支持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
其次,倘若您与房地产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条款无法达成共识,导致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署,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所缴纳的定金。
此外,当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以此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如因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出卖方亦应按照法律规定返还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