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给贷款人违约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合约约定的交屋时间准时移转房屋所有权,那么这种违规行为应当自双方签署的合同拟定的接管房屋之日的次日正式启动计算违约时限。在给予正面督促通知后的第三个月内,倘若该开发商能如期履行应尽职责,根据现行法规,其仍然不能解除购销合同;
然而,如果其在给予机会进行补救的三个月内未能采取任何有效行动并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理由,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合法合规地解除该购销合同,同时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所有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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