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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高院关于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维权手段:购房者有权敦促卖方向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若卖家未按期交付,则购房者可选择解除原有的购买协议,并施加压力让卖家承担所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如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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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