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蒙阴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情况下的维权事宜如下:对于因欺诈、胁迫等原因签订的可撤销合同以及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而导致效力瑕疵的无效合同,相关当事方均有权自得知之日起计算,在满一年期限内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出售房屋的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数额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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