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门峡市延期交房规定最新内容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逾期交付房产之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点如下:
首先,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准时交付房屋,且经过买方的催告之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该义务,此时买方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当得到法庭的支持,除非双方在此前曾就此类情形作出其他特别约定; 其次,若在确定开发商给予的宽限期期满后,仍无法按期交房,处于买房地位的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并且有权向开发商追讨已支付的预售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可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考虑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必须确保诉讼时效尚未过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