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崇明购房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产生了定金纠纷,我们首要任务便是确定购房协议的合法有效性。若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将所有定金悉数归还给出借方或借入方。
其次,我们需要审察该协议是否存在任何虚报信息、造成重大误解等不良现象,若是如此,便可依法提出撤销此份协议之诉求。待协议被成功撤销之后,所有定金亦应如数偿还给出借方或借入方。若以上两种情况均未出现,那么当买方违约时,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若卖方违约,则需按照约定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若卖方明知应退还定金却拒不履行义务,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并追回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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