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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的合同有效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现象中的两份契约,只要它们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契约有效性的具体要求,便应当被认定为合法并生效力。
然而,若这两份契约被恶意串通而签署,那么它们便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效力。所谓"一房二卖",实际上是指卖家在同一时间或者前后相继地通过两个买卖契约,将同一处房产出售给了两位不同的买家。在这种情况下,两位买家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卖家签订了相关协议。针对此类问题,卖家在面临"一房二卖"时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以登记为准。如果在这两份契约中,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由于物权相较于债权具有更高的优先性,因此我们可以确认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其次,以鉴定契约签署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果这两份契约都还没有进行登记,并且标的房产也尚未实际交付,那么我们就需要根据契约签署的先后顺序来判断哪一份契约更为有效,即顺位在前的契约具有更强的效力。
最后,当第一位买家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卖家再次将房产出售给第二位买家的情况下,尽管卖家此时已经失去了对房产的所有权,但他们之前签订的买卖契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买家可以依据这份契约向卖家提出违约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
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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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