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宁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如房产及土地)作为不可移动之物,因其引发的诉讼案件,应根据其所在地区向当地法院进行提交审理。
同时,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对相关诉讼拥有无可争议的司法管辖权,任何人不得通过协议行为对此予以变更。在全球范围内,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早已成为各国民事诉讼领域的普遍共识和通行做法。因此,涉及到房屋等不动产的纠纷,必须向位于该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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