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量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集众多舞弊者之混战罪行,特指某些人出于各种别有用心,或是打击报复他人,或是披着称霸一方面皮囊,抑或其他任何不道德之目的,他们有计划地组织和煽动众人形成帮派,并以群体形式相互进行暴力冲突,从而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主体角度来看,本罪的实施主体大多是普通人,只要其年满16岁,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那么便都有可能成为该类犯罪的实施者;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通常都是出于故意心态,而且其动机往往是出于不正当的目的,例如报复他人、争夺霸权地位等等; 再次,从客体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 最后,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就是组织和煽动众人形成帮派,并以群体形式相互进行暴力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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