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焦作市一房二卖多卖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多卖问题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如果多份买卖合同均未能完成产权登记手续,并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至各方,那么这些合同都处于未实际履行的阶段,此时应根据签订时间顺序来确定优先履行的合同; 2.若在多份合同中,仅有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而其余合同并未进行过户登记(无论房屋已交付给哪一方),由于房产过户登记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依据物权的对世性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可以确认已完成过户登记的一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3.当第一位购房者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卖方再次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时,由于此时卖方已经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第二次售房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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