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间算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交付房屋之前即可获取到相应的赔偿金。
1、依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对于因延迟交房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需以高于30%的损失为基准进行适度调整; 2、若未超过30天,则自最迟交付日期的次日起直至实际交付之日为止,卖方应依照每日同房价款项的万分之三支付给买方作为违约赔偿; 同时,本合同将继续履行下去; 3、如卖方延迟交付时间超过了30天,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退还全部购房价款并附加合同约定的万分之三的违约赔偿;若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则违约赔偿比例将提升至每日万分之五; 4、通常情况下,对于因延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赔偿,其计算方式为每日2%-5%,然而法律并未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做出强制性规定,这只是一种普遍适用的做法; 5、根据未支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规定,计算得出相应的违约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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