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菏泽一房多卖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房多卖”所涉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应依据如下原则进行确定:
首先,若房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则该房产将归属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购买者; 其次,若所有购房者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则应当优先考虑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购买者; 最后,如果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存在,那么房产应归属于已实际占领并合理控制该房产的购买者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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