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合同上不给退房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购房协议之后,若您希望取消交易申请退还定金而房地产开发商不同意,此时您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关于如何成功退还原先支付的定金,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首当其冲”地审查合同是否属于正式合同性质,倘若该份合同并非正式合同,那么您便可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诉诸司法途径要求返还定金,此种方法将有助于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2.如您所签订的为认购合同,则该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否成功退回定金主要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 3.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行事,并依据合同中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进行赔偿,从而妥善解决此事。 至于能否顺利取回定金以及是否还需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这将取决于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4.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合同条款做出公正判决; 5.若您决定不再购买该房产,且发现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房屋质量问题、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完成签约等),此时您只需收集充足的证据,便可与对方协商或诉诸司法途径解除购房合同,进而成功退回定金; 6.在正常情况下,若已签订购房合同且已生效,买方欲取消交易,卖方往往不愿退还定金,且协议中通常会明确注明定金不予退还,因此,想要成功退回定金实属不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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