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包租商铺倒闭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预售房屋交易时,如果消费者刚刚完成首次付款,然而尚未着手申请抵押贷款手续,倘若在此期间开发商宣告破产,那么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障。若由于开发商破产之故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如约履行,开发商便已经构成了重大违约,此种情形下,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其首付款,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在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面临破产困境,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应对已全额付款的业主权益给予优先保护。若开发商因此无法如期办理房产证,业主有权提出退房申请。尽管房屋已然交付使用,且房款已经全额支付,但由于尚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物权变更的效力未能实现,因此合同实际上并未完全履行完毕。若业主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则业主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购买预售房屋的消费者而言,在缴纳首付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若开发商宣告破产,业主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收回首付款及相应利息。一旦开发商破产,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前产生的债务仅为普通债权,无法获得优先清偿,必须等待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方可予以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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