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别墅电梯纠纷如何定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梯故障现象可以大致划分为在如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与住宅区等私人领域中的事件,而在司法实务中,针对这两种情况所做出的裁定略有差异。在实际研究和处理此类问题时,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协商无疑是最为主要的途径,若此路径仍无法解决争议,才会考虑向法律机构寻求帮助。
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亦明确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对消费者负有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 至于侵权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以其为“兜底”条款,明确指出“行为人因过失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该条款成为处理小区内电梯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