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办理贷款后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若出现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尽管此类行为本身并不存在违反法律的风险,但无疑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如果经过系统化的敦促通知,且开发商能够在合理期限内采取切实行动以全面履行义务,此时,尽管买方无法直接解除合同关系,但仍然享有向开发商索取损失赔偿的权利;而若是经过同等程度的敦促之后,开发商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付手续,且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解释或理由对该情形进行澄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亦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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