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起诉去哪里诉讼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其标的物为房地产产权纠纷的案件,必须于房地产所在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展开审理工作。
根据我过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以下几类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特定级别的、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拥有专属性管辖权限: 首先,就涉及到不动产所有权争议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而言,此类案件理应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其次,若因港口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导致诉讼发生,那么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承担审判职责; 再者,对于涉及遗产继承事宜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的专属管辖权归属于被继承人离世时所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分布地的人民法院。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士在启动诉讼程序之时,均须向法院递交正式的诉讼状文件,并按照被告方人员的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诉讼状副本。倘若遇到书写起诉状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形,当事人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表述诉讼请求,相关内容将由人民法院进行详细记录备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知晓此事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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