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曲阜于庄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问题,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据该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书面的补偿协议。一旦补偿协议签署生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都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对于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的纠纷,我们建议您分清两种不同的动迁情况:一种是动迁房屋为公有住房的情况。在此类情况下,按照公房管理以及动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需要明确应安置人口。另一种是动迁房屋为私人所有(即居民个人名下的产权房)的情况。相较于公房动迁,此类情况更为清晰明了。在私人房产的动迁中,通常以产权人为应安置人口,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员应由产权人负责安置。关于产权人之间拆迁补偿款的分割,若房屋产权属于按份共有,那么拆迁补偿款原则上也将按照各产权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进行分配;若房屋产权属于共同共有,那么动迁补偿款的分割将以均分为原则,同时还需综合考虑各产权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以及共有人的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并体现出对存在特殊困难的产权人的关怀和照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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