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停工会赔钱吗南京地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中已经详尽约定的内容,应当遵照其所约定的时间段来进行索赔。而若双方未能就停工程序中的索赔时限达成共识或规定不明晰,则承包商自实际停工开始之日起,便应向发包方提出相应的索赔请求。若逾期超过三年仍未提出此类请求,则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也就是说,当承包商向发包方主张因停工所导致的损失时,对方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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