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没有赠送面积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协议中对此有所规定,则应当依照其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协议并未涉及此项事宜或有关约定不够明晰,在此情况下,我们将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1.当面积误差比例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时,应依据协议中所约定的房价按实际测量结果予以结算,而对于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会被受理; 2.若面积误差比例的绝对值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11%,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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