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退定金怎么算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以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时,无法获得相应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该份合同、回收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连同相应利息,并且还能提出赔偿损害的要求;与此同时,购买方也有权向出售方索求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额度一倍的赔偿责任: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出售方未能及时通知购买方有关其将该房屋再次抵押给第三方的事宜。 (2)同样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出售方再次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除此之外,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当出售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从而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时,购买方有权请求回收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连同相应利息,并且还能提出赔偿损害的要求;与此同时,购买方也有权向出售方索求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额度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情况或是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故意隐瞒所销售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方或者是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总而言之,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赔偿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综上所述,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赔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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