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接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若商品房主体结构因质量问题未能满足相关法定要求而无法实现交付使用,或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专业机构的严格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此时,购买方有权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其次,若商品房质量问题严重干扰了购买方的日常使用及生活居住环境,购买方同样有权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最后,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即使存在各种程度的质量问题,只要这些问题尚可通过维修方式解决,且在保修期限之内,开发商均应承担起修复责任。 如若开发商未能履行修复义务,则需向购买方支付相应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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