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商铺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铺租赁的合同规定中,存在以下几种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首先,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正确交付所租赁的商铺以及其各配套设施; 其次,若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业未达到或者无法保证与合同中所述相符; 再者,如果出租方侵犯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拥有的优先购买权; 然后,如果承租方未能依照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接下来,当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业时未遵守合同约定; 最后,如果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业进行转租、转借或是更换租赁对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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