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邮购房定金终于退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解决该问题之前,我们需先行确认所签署的合同是否为正式的合约。若该合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正式合约,那么您可尝试与对方通过友好协商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请求退还订金。如此一来,此问题便得以妥善解决。
2.然而,若所签署的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则建议双方共同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在此过程中,各方应尽力维护自身权益,能否成功退还订金,最终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 3.从原则上来讲,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行事。如出现违约行为,可依据合同中的相关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处理,从而解决争议。 至于能否顺利收回订金以及是否还需支付额外赔偿款项,均需视合同具体条款而定,同时,这些条款亦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届时,法院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通常情况下,裁决结果也会遵循合同约定。 5.若您决定不再购买该房产,且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房屋质量问题、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签约等),此时您只需收集充分的证据,即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除购房合同并索回已支付的订金。 6.在一般情况下,若购房合同已经生效,买方因故不愿继续交易,卖方往往并不愿意退还订金。而且,在大多数协议中,也会明确注明订金不予退还。因此,想要成功退还订金实属不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