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方迪山庄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购买方的合同撤销权,当交易双方中有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其主要债务责任,且经过相关部门的催告之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旧未能承担相应义务的时候,另一方有权依法解除此项购销协议。关于撤销权的有效期限,通常被设定为一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内,购买方可随时通过正式通知的形式告知出售方自己欲行使撤销权。一旦超过了这个限期,撤销权将会自然失效(但如果是由于其他诸如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的撤销,则不受此限制)。
其次,对于购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权利,出售方若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即一方在违约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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