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挂别人名字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引发的房地产产权纠纷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可考虑采用以下方法予以调解:
(1)双方当事人应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之上,本着友好协商、互相体谅的精神,努力达成和解协议,以彻底解决争议。 (2)在此过程中,实际拥有房屋权益的借名人有权向相关房屋登记机构提出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申请。 (3)如协商无果,亦可选择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诉讼是指争议各方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从而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来排除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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