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夏7天内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惯例,通常是不给予退还的,然而,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定金仍然可以得到退还。
具体来说,首先,若双方依照约定、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履约,则定金应充作价款的一部分或者完全归还给当事人; 其次,若是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未能按期签署合同,又或是因为对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还未达成共识而无法签署并确定责任归属问题,那么在此类情况下所缴付的定金则可以全额退回给订约的双方; 再者,倘若仅仅是因为出售房屋的一方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所缴付的定金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其他涉及到定金的情况均为不可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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