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房子没有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我们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往往是在新建成的商品房还未全部完工之际,由开发商在销售中心向公众出售房产之时所采用的形式。一旦签署了这类预售合同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约交至相应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处理。需要指出的是,若要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则必须等到整个建筑工程全面竣工并且交付使用之后,且购房者已全额支付完毕所有房款,方能进行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因此,预售合同作为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对于相关条款应予以认真审查核实,以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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