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安买房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购房定金方面的纷争,首要任务便是明确相关购房协议的法律效力。若经判定该份协议属无效性质,那么所缴纳的定金便应全数予以返还给购房者或开发商。接下来,需要深入审视协议内容是否包含欺诈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若答案为肯定,那么通过申请民事诉讼撤销此项合同也是合理且合法的选择,在协议被依法撤销之后,各方所缴纳的定金也理应全数归还给各自所有。
然而,倘若以上两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均未发生,那么在买方违约的前提下,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若卖方违约,则需按照约定的比例双倍返还定金。若在本应退还定金的情况下,卖方却拒绝履行义务,买方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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