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庆购房的定金怎么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希望撤销购买住宅的预付款,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卖方进行深入的磋商和交流。关于购买住宅的预付款项,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政策,以下五种情形下,阁下享有请求返还权利:
1.当商品房开发商在合法认购意向书所规定期限内,将原已认购的住房转售予他人,导致最终未能签署正式房屋交易契约时,开发商须以两倍金额返还购房者所交付的预付款; 2.若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因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成功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乃至因此导致原有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此时,开发商负有义务全额返还购房者当时所交付的预付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若仅因双方在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所涉具体事宜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进而导致购房签约失败,在此情况下,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开发商亦应将购房者所交付的全部预付款悉数返还; 4.若在认购意向书中,关于房价、房屋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表述含糊不清,双方在此基础上仍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则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同样需依据法律规定将购房者的预付款全数返还; 5.若在合同买卖双方中,任一方均无法为合同未能有效订立提供合理且真实的解释时,产权转让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将购买者先前支付的预付款全额归还购买者本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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