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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惠州市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我们购买商品房之时,通常都会接触到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重要文件。为了确保所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在签订过程中需要特别留意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认真审查发展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全部必要的资质证件,即我们常说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缺一不可。
其次,购房者应该要求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要仔细查验代表发展商签字之人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法定代表人,那么就需要进一步核实其是否持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在预售契约中务必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参照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争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发展商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却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此时他们往往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定金,这样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正。鉴于并非所有人都有能力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建议购房者在与发展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若购房者无法获得按揭贷款,定金将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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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