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验收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购房过程中发现所购置之房屋质量存有瑕疵,买方可根据先前签署的购房合约条款进行参照对照,针对发现的房产品质问题,依法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修理以及对应损失赔偿的申请;如因房产主体结构品质未能达标,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或在交付后经专业机构检测证实房产主体结构确实存在问题,则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购买该房产的合同,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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