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央区团结安置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拆迁安置房逾期交付的情况,其对应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购房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撤销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其次,若选择保留合同,则可要求开发商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关于逾期交付的具体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所致的正常逾期交付,即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未能按预定日期完成房屋交付工作。 第二种是非正常逾期交付,主要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经济状况不佳、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且无法顺利办理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按时或短期内完成房屋交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依据以下条件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在主要债务到期后,经过催告但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该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迟延履行的情况,并且在催告之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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